自愿性(法律法规特别要求的领域除外,如生物安全、海关检验等);CNAS 是 ILAC、IAF、APLAC 成员,认可结果通过多边互认协议(MRA)在全球多数国家 / 地区等效承认。
准备阶段(核心前提,务必达标)
明确法律地位,完成法人登记或授权,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
建立符合 CNAS-CL01 的文件化管理体系(质量手册 + 程序文件 + SOP + 记录表单)
体系有效运行≥6 个月,完成至少 1 次全范围内部审核 + 管理评审并形成报告
技术能力准备:人员资质达标并考核上岗;设备校准溯源至国家 / 国际基准;参加能力验证 / 测量审核且结果满意;非标准方法完成验证 / 确认
自评符合认可条件,准备全套申请材料(详见之前的材料清单)
文件评审阶段(文审 + 整改闭环)
CNAS 组建评审组,开展文件评审,重点核查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技术能力证明的符合性
评审组出具文审意见,提出不符合项或改进建议
实验室限期整改,提交整改报告;文审通过后,进入现场评审环节;未通过则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
整改与批准阶段(限期整改 + 复核 + 评定 + 发证)
实验室针对不符合项开展根本原因分析,制定纠正措施并验证,提交完整整改报告及证据
CNAS 评审组复核整改材料,必要时安排现场验证
评审材料上报 CNAS 技术委员会,进行认可评定
评定合格后,批准认可,颁发认可证书并列入认可名录;证书有效期6 年
评定不合格,不予认可,书面告知原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