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愿性(法律法规特别要求的领域除外,如生物安全、海关检验等);CNAS 是 ILAC、IAF、APLAC 成员,认可结果通过多边互认协议(MRA)在全球多数国家 / 地区等效承认。
技术能力证明材料(能力核心,现场评审重点核查)
人员资质:人员名册 + 岗位说明书;学历 / 职称 / 培训证书、能力评估报告、授权签字人名单(附资质证明,满足 CNAS 要求)、上岗考核记录;关键岗位(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)任命文件
设备与标准物质:设备台账(含型号、编号、量程)、校准 / 检定证书(溯源至国家 / 国际基准,有效期内)、设备维护 / 期间核查记录;标准物质证书(有证,溯源性证明)、领用 / 存储记录
方法与能力验证:检测 / 校准方法清单(含标准号、版本,非标准方法需验证 / 确认报告);参加能力验证 / 测量审核的计划、结果报告、评价结论(结果需满意,否则需整改)
典型报告与记录:3-5 份代表性检测 / 校准报告(覆盖申请范围主要项目,格式规范、数据完整、签字齐全);样品流转、原始记录、数据处理、报告发放记录
后续监督与维持阶段(定期监督 + 复评审 + 扩项)
年度监督评审: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至少 1 次,核查体系持续运行与技术能力保持情况
复评审:证书有效期满前 6 个月申请,按初次评审流程开展评审,合格则换发新证书
扩项评审:新增检测 / 校准项目时,提交扩项申请,评审组核查技术能力后,批准扩大认可范围
能力验证 / 测量审核:持续参加,结果作为维持认可资格的重要依据
■实验室认证范围
ISO17025认证
ISO17020认证
检测检验机构CMA资质认证
计量授权认证
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
国防实验室DILAC认证
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证
